網路巨擘Google, 近期推出個人化首頁服務: iGoogle;
而且台灣還是率先推出該服務的地區之一
這種型態的首頁, Yahoo!之前也有提供過,
不過不久後又把功能取消掉了
就在Google推出iGoogle服務後, Yahoo!旋即把功能再次端出檯面
(Yahoo!個人化首頁目前僅於美國地區提供)
這是一場網際網路Portal霸主的大戰;
換言之, 這是一場提升顧客黏著度的殊死戰
擁有顧客, 擁有明天;
如何得到顧客的心?
Put your feet into their shoes, and catch their hearts.
網路成了過去實體通路之外另一個接觸消費者的空間,
舉個例子:
用你的雙腳, 頂多走到對街的7-11;
當你連上internet, 可在遠於太平洋另一端的Amazon.com挑選書籍,
虛擬的影響無遠弗屆, 無庸置疑!
Amazon.com的商業模式, 只是早期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;
而目前大暢其道的web 2.0才是EC最重要的KSF
web 2.0強調互動精神, 給予users幾近100%的權利,
將網頁提供的功能完全貼近自己的需求
版面視覺可以改, 提供的內容可以改;
甚至, 由你自己創造內容, 進而透過網際網路與他人分享
Youtube就是在這種精神之下誕生的網站
我們再回去看看iGoogle提供的服務內容:
客製化的首頁編排,
併購blogspot提供一個user-friendly的blog系統,
打造專屬自己的網路相簿,
併購客製影音網站Youtube ,網路巨獸誕生了!
這大概是Yahoo!楊致遠以及Microsoft Bill Gates始料未及的吧!
Google最強勁的力道來自於背後的消費者力量,
而不是他們的搜尋技術, 科技要深入人群, 還是得站在人性角度去設計;
芬蘭手機大廠Nokia如是說: "科技, 始終來自於人性"
我不樂見Google併購Youtube, 以歷史的角度來看, 這似乎不是好事
Bill Gates當初讓OS可以在任何硬體上運行, 打破Apple壟斷的市場;
贏得消費者的掌聲與青睞, 最後呢?
Micrisoft成了Anti-Trust最常被使用的負面教案,
它把Windows和IE boundle在一起, 宣判Netscape Navigator死刑;
雖然最後壟斷罪名成立, 卻也讓Netscape元氣大傷, 得花好幾年休養生息
(Firefox瀏覽器就是他們重出江湖之作)
產業是必需要有競爭才會持續進步的,
彼此的良性競爭, 也是消費者的福音, 不是嗎?
壟斷, 最後只會剝削消費者剩餘, 形成社會的無謂損失
從顧客至上, 到企業壟斷;
因消費者而強大, 到頭來卻成了自由經濟的阻礙, 反倒非消費者之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