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6日

罪大惡極的量化與質化問題

接替死了都要愛的王清峰女士上任法務部長的勇伯- 曾勇夫,
輔一上任就斃掉四位死刑犯;
這五槍( 有個犯人被兩槍才宣布死亡)讓廢死聯盟忿忿不平,
也讓死刑犯家屬義憤填膺!

新聞報導中的這位洪姓男子, 在槍決前會面家屬時曾說,
法務部怎麼挑也不會挑中他, 因為罪大惡極排行榜裡他只是F咖,
前頭還有好幾位先進等著變先烈...
家屬也表示: 洪先生又不是罪大惡極, 實在情有可原...

到底法務部之前說過的" 罪大惡極", 標準為何?
罪大惡極是一句成語, 形容一個人" 非常該死";
可是怎麼才叫" 非常", 不妨將之量化!

質化性的問題通常會透過問卷調查讓它方便量化衡量,
學生寫的論文如此, 教授發表的學術研究也是如此!
然而, 罪大惡極的程度怎麼透過數字來說話呢?
全民公投→ 請Yahoo民調中心幫忙計算得票數
到廟裡擲筊→ 超過5次聖筊, 就推去午門斬了
數被害人人頭數→ 殺死兩位以上謂之罪大惡極
顯然無法輕易量化, 這是一個非常傷腦筋的議題...

傷腦筋的議題留給法務部等相關公部門思考,
罪大惡極一詞一天沒有給予操作型定義, 大家就有得吵!
或許, 我們應該回過頭看看先烈留下的歷史資料;
所謂前人種樹後人乘涼, 大家都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向前行...

洪姓死囚帶著2把手槍+手銬腳鐐各1副前往被害人家中,
最後談判破裂往呂先生肚子開1槍, 往呂先生兒子身上開3槍,
往陳先生身上開3槍, 在他手上總計喪送3條人命!
最後他被判除死刑, 也已經執行死刑...

大家看出這幾個數字給的提示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