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發生在1933年的美國,
芝加哥出現一幫專搶銀行的匪徒;
這群匪徒行徑囂張,
作風大膽妄為,
搞得當時FBI頭子Hoover焦頭爛額,
還成立專案小組掃蕩黑幫...
搶銀行的情節自然是電影重點之一,
不過觀賞電影的過程裡,
我的焦點卻多半落在Dillinger與情人Billie之間...
甚至,##ReadMore##
我開始同情他們倆的際遇:
Dillinger總是不想讓對他懷有期望的人失望,
為此不顧自身安危, 劫獄救出同夥;
Billie為了愛人忍受恐懼,
即使面對FBI刑求也決不透露出Dillinger行蹤...
一對亡命鴛鴦, 幾個重義氣的匪徒;
根本就是梁山伯與祝英台+ 水滸傳108條好漢的美國綜合版嘛...
( 這個比喻會不會誇張了點 @.@a)
有些受害者會因為罪犯犯罪期間的一些溫柔舉動,
反過頭來同情罪犯;
這在臨床醫學上的名稱好像是"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",
電影裡頭某位銀行行員如此,
我在電影院裡頭好像也得了這種症狀 >"<
最後, Dillinger明知山有虎, 偏向虎山行;
死前交代了最後一句遺言: Bye-bye, black bird.
Billie淚水噗漱噗漱地流,
而在餐廳說出口的承諾, 也隨著Dillinger倒臥血泊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