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2日

人民有表現自由

民視新聞: 嗆馬下台, 高三生遭警逮捕

一位高三學生對著總統馬英九喊了一句:" 馬英九, 下台!",
緊接著便給逮捕, 帶進警察局拘留半小時;
依照這種操作模式, 台灣未來兩個月後的人口粗估不會超過1000萬了!

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:
人民有言論, 講學, 著作以及出版之自由;
倘若憲法還有效, 這位" 先烈"實在是死得不明不白...

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黃興至少還開過三槍,
林姓學生只能在警察局內寫" 與母訣別書"...

沒有越過特勤中心設立的防線內, 也沒有出現企圖攻擊總統的意圖;
為什麼便能任意將一個表達不滿的民眾逮捕?
如果要求下台視為傷害對方的行徑,
那麼選戰開打時那些相互攻擊的言論豈不是涉嫌故意致死?

國家經濟搞得文武百官焦頭爛額, 百姓怨聲載道;
警察此番護主心切的舉止非但沒有幫到馬總統任何一丁點忙,
反倒畫虎不成反類犬, 造成負面影響!

今天沒吃飽, 明天可以多吃些;
今天不重視基本人權, 明天這裡還可以稱之為自由民主堡壘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