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東縣縣長鄺麗貞出國考察行程雖已結束,
但至今餘波蕩漾, 後續衍生的議題不間斷!
出國遊山玩水報公帳並非新鮮事,
部會首長, 地方父母官, 立委諸公,
哪個不是依循該模式藉考察之名, 行玩樂之實?
台東檢調單位發表談話:
日後將參照鄺之案例建立「 公務考察規範」;
他媽的,
原來中華民國在此之前並無相關規範存在啊!
也好!
古有云: 亡羊補牢, 猶未晚矣!
盼望本事件能給這些政務官, 民意代表們一個教訓;
雖明知警惕效果有限, 但也只能安慰自己不無小補...
說了半天, 還沒提自己的競選文宣呢!
倘若他日敝人有幸當選縣市首長, 公務考察一律改為自助旅行!
1. 不假他人之手規畫行程
2. 利用當地大眾運輸系統作為代步工具
3. 以guest house為住宿第一優先選擇
4. 報告圖文並茂, 同時切合主題與相關規範
( 而且, 提供圖片的相機還是自掏腰包購買唷~~~)
綜觀前揭所言, 凡事以最少成本創造最大效益, 遵循效率至上原則!
只要在當地定居六個月就可以參加競選了, 是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