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總統大選已過, 而美國總統大選正如火如荼地展開;
Obama與McCacin兩人此時打得火熱! ( 咳! 打選戰! 你想到哪兒去?)
你知道產生美國新任總統的那一天, 是哪一天嗎?
根據美國聯邦憲法, 是11月第一個星期一後的星期二;
( 原文: on the Tuesday after the first Monday of November)
第一個星期一後的星期二? 幹啥不直接寫第一個星期二?
( the first Tuesday of November)
為此, 我找了美國聯邦憲法條文以及wikipedia;
終於發現山姆大叔如此拐彎抹角地寫文章的真正用意了!
如果直接寫" 11月的第一個星期二", 便有以下問題產生:
要是11月的第一天就是星期二呢? ( ex: 2005/ 11/ 1= Tuesday)
這麼一來, 就和原文定義衝突了!
這並不是第一個星期一後的星期二, 而符合要件的星期二將是11/8...
( 11/ 7才是這個11月的第一個星期一)
第二個問題又來了!
11月的第一天就是星期二有什麼不好, 不能選總統嗎?
不是這個日子不好; 相反地, 它太好了!
11/ 1是羅馬天主教的" 眾聖日"- All Hallows Day,
大夥上教堂都來不及了, 哪來鳥時間投票?
所以啦! 原文才寫著:
on the Tuesday after the first Monday of November!
翻開月曆, 今年的11/ 4就是美國總統選戰分出勝負之日;
誰當選都好, 快點救救米國經濟吧! 全球都快被他們的次級房貸風暴搞死了...
講到總統...
台灣小馬哥和南韓李總裁, do something pls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