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今天拿回失而復得的$400, 但心裡有些歉意;
故事, 得從昨天晚上開始說起...
昨晚在便利商店, 用$500紙鈔支付$79的商品, 理論上要找回$421;
沒想到服務生誤以為紙鈔是$100, 加上我一邊付帳一邊和同事喇D賽,
當下只收取$21便離開商店, 返回宿舍... ##ReadMore##
於是, 今天下班後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, 跑回那間便利商店,
請值班服務生幫忙查詢昨晚有無溢收記錄;
$400夠吃五頓晚餐, 如果好運與我同在, 未來五頓飯都有著落了...
( 搞得伶杯好像經濟捉襟見肘的流浪痴漢一樣...)
店裡原本安排兩位人力值班, 一個跑去後台查詢收款記錄, 自然剩下一人在前台作業;
正值尖峰時段, 老漢推車孤軍奮戰的服務生略顯吃力, 等候結帳的隊伍越排越長...
" 我的便當到底好了沒啊...", 老伯語氣不悅的問著服務生
服務生回過頭看看微波爐, 取出微波完畢的便當;
交給老先生時, 她頻頻道歉: " 剛剛微波好, 不好意思喔~"
" 只知道收錢, 不會服務嘛...", 老伯提著便當, 嘴裡念念有詞...
死老頭子老伯講話也太刻薄, 微波需要作業時間,
又不是延宕多時, 何必把話說得如此難聽呢...
如果服務生換作是過去年輕氣盛的我, 絕對跟你槓到底,
伶盃連存證信函都收過, 還怕你一個小老頭不成... ( 註一)
也許老伯飢腸轆轆, 也許服務生真的有些耽擱,
也許沒有我這個突如其來的要求, 也許沒有今晚的插曲...
服務業強調同理心, 被服務者多少也要幫別人想一想;
消費有權買享受, 但消費者不等於大爺...
我要謝謝那位幫我拿回$400的服務生, 同時和那位被指責的服務生說對不起...
註一:
好久好久以前, 我在某3C通路的第一線實習;
有天, 一客人← 以下簡稱" 死奧客" 要求退掉剛買的電腦, 拿回全額款項...
死奧客是這麼在櫃台前咆哮的:
我不喜歡這台電腦啦~ 我要退貨, 七天內我有退貨的權利, 你們要退錢給我...
全世界和" 七天"有關的事情, 伶盃剛好知道兩件:
1. 你再靠么下去, 我就讓你晚七天回家
2. 虛擬通路購物才有七天鑑賞期, 實體通路沒有
我默默走到後台, 用電腦上網至" 全國法規資料庫", 將相關法規條文列印下來,
然後回到櫃台前, 將條文攤開對他說:
先生, 我不知道你所謂的權利來自哪裡, 這些條文都沒有你說的權利耶...
( 這是非常不及格的服務對應, I see...)
死奧客摸摸鼻子, 抱著電腦回家去;
相隔幾天, 我收到一封出自於死奧客之手的存證信函... 凸=.=
( 根據公司法律部門的回應, 這封存證信函的殺傷力大概和海綿寶寶差不多...)
這就是我" 第一次收到存證信函就上手"的經驗...